题目:世界文学谱系中的英语文学
作者:乔国强
摘要:世界文学谱系是一个庞大而宏观的概念,对其的构建有着多种向度与方法。本文主要选取从语系,即英语语言的特定角度来构建世界文学谱系中的一支——英语文学谱系。本文认为,英语文学谱系的根基是以英语语言为基础的英国文学,而所谓的美国文学、加拿大文学等都是由此根基而发展、壮大起来的。不过,这种模式随着美国、加拿大等国的独立崛起和作家们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而被打破了。这些曾经的接受国开始逐步创作出了大批具有自己独特意味的文学产品,并构建起了本民族的文学传统,反过来充实和加强了其根基—英国文学,从而共同谱写和推进了世界文学谱系的发展。
Abstract: The genealogy of world literature is a huge and macro concept. There are many dimensions and methods for its construction. The paper chooses to construct the genea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 as a branch of world literature through the particular perspective of language family, that is, English language. The paper holds that the foundation of the genea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 is the British literature based on the English language. Whereas the so-called American literature and Canadian literature are both derived and developed from this foundation. However, this pattern was broken with the independent rise of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and other countries and the writers' improvement of their writing ability and originality. These former recipient countries began to gradually create a large number of literary products with their own unique meaning and built their own national literary tradition, which in turn enriched and strengthened their foundation English literature thus jointly composing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enealogy of world literature.
依据世界文学谱系“多源点”理论假说,从语系的角度构建世界文学谱系 the genealogy of world literature,凸现语言和文学之间的关系,体现文化认同对语言文学发展的积极作用。
从语系角度构建世界文学谱系是从语言地理学的层面予以关注的,局限性在于脱离了世界文学这个大语境,但能为世界文学谱系的构建增添一个观测角度。
在各种语言构成的文学谱系中,英语文学是最大最壮硕的一支。包括在文学发展创作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国别文学(英美);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英语文学(加澳新爱);较少提及的国别和地区文学(印度、加勒比海沿岸国家、部分非洲国家和先后加入又退出英联邦的其他国家的英语文学)。
本文主要探讨英国文学、美国文学和加拿大文学,三者的文化区域具有一定同质性。
以英国文学为中心的英语文学区域发生中心转移或并列,英语文学的主干也随之出现分枝,分枝也同样发展壮大。
三个假设:
一,语言是文学作品的载体,也是文学借以表达的工具。
二,语言的传入必然产生使用该种语言创作的文学。
三,语言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或简接影响使用者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情感表达方式。
由这三个假设得出结论:从语系角度构建世界文学谱系时,语言就是文学谱系的根,文学是由此根衍生成长的枝干。
当然,此处讨论的英语文学是狭义的,仅限于以英语(或曾以英语)作为母语(或母语之一)的国家文学。
此处讨论的英语语言文学,是多个民族(不列颠、日耳曼、维京、诺曼)在一定文化认同的基础上产生的,以语言和文化上的认同为基础,随着语言的频繁使用、深度交流与融合而具有文化上的同质性。因此,本文的英语文学谱系勾连的不只是英国本土文学和以英文为母语的其他国家文学,还牵涉海外殖民地文学和英联邦文学。
不同于英语自身发展的自发融合与交融,英语语言的海外传播是通过强势入侵来完成的。
美国英语的历史和美国的殖民史关系密切。英语作为一种语言传入美国并被接受后,使用英语进行创作的美国文学也就随之诞生了。
这种概念中的美国文学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620年至1743年,主要是英国殖民者创作的文学。主要从英国清教的立场出发,以散文的形式谈论上帝与历史、隐秘的灵魂或自我之间的关系,以追求超越的精神品质和目的为风格。
第二阶段为1743年之后,特别是自库柏( James Fenimore Cooper) 以降的美国文学。在承继了英国本土文学传统的基础上,在创作题材、创作风格和价值取向上都拓展出了具有美洲大陆特色的创作。
殖民地时期的文学是美国文学的肇始时期。
这一时期英国文学占主流的是戏剧、诗歌、散文和小说(莎士比亚、斯宾塞、弥尔顿、班扬、多恩和1560年版《圣经》),但新大陆殖民者并没有选择这些文学性艺术性强的纯文学,而是有意识从自身需要出发,选择适于表达自己对上帝的信仰和领悟上帝旨意的宗教题材,以及记叙殖民者宗教信仰和( 内心) 生活体裁的作品样式,比如记叙文、日记和诗歌,以“记载具体的历史事件,思考当下历史时刻的独特性质,发现历史进程的终极意义“,并”坚定地探索自己的内心” 【Brooks,Cleanth,R. W. B. Lew is and Robert Penn Warren. eds. American Literature: The Makers and the Making. Vol. 1.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1973.】。当然,“早期美国文学既是本土创作,也是连续性的产物” 【Elliott,Emory. Columbia 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8.】,《贝奥武夫》中的英雄主义和善恶观同样以某种变形出现在殖民地文学中。
注意美国殖民者的构成和行为动机决定了美国早期文学的兴趣和价值取向:追求宗教信仰的清教徒和追求殖民地财富的商人和囚犯。
此时的清教徒作家基本属于“兼职”作家,比如温斯罗普( John Winthrop)、布拉德福德( William Bradford)、维格沃斯( Michael Wigglesworth)等。从这个角度上说,这一时期的文学创作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创作,更主要的是把自己的一些清教宗教改革思想、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构想,以及来到美洲大陆后对现实生活的感悟等用文学的形式表达出来。
不过安娜·布莱德斯垂特( Anne Bradstreet)是一位“专职”女诗人。她的诗集 The Tenth Muse Lately Sprung Up in America ( 《美洲新近跃然而出的第十位缪斯》),在英国文学传统与美洲殖民地文学之间架起了一 座桥梁,将英国文学传统中的一些诗歌形式和表达方式运用到自己的诗歌创作之中。她在许多诗歌中突破了宗教主题,将新题材和个人情感写进诗歌,比如 A Letter to Her Husband, Absent upon Public Employment(《一封写给丈夫的信,他因外出公干而不在身边》):
Flesh of thy flesh, bone of thy bone, I here, thou there, yet both but one.
肉是你的肉,骨是你的骨, 我在这里,你在那里,我们却在 一起。
奈特(Sarah Kemble Knight)和伯德二世(William Byrd II)的虚构性日记,爱德华(Jonathan Edwards)、乌尔曼(John Woolman)和阿什布里奇(Elizabeth Ashbridge)的精神自传,以及其他一些人的诗歌,在叙说中也慢慢把自己当成了叙述主体,而不是教义或上帝。
到了富兰克林( Benjamin Franklin) 、利科克( John Leacock) 、潘恩 ( Thomas Paine) 、杰弗逊( Thomas Jefferson) 、弗雷诺( Philip Freneau) 这一批作家时,“以我为主”的创作路数开始展现,进一步激活了殖民地文学上的“谋求独立”的思想。这批作家是美国文学走向独立发展过程中一个必不可缺少的阶段, 但他们还不能算是独立自主的作家。
直到19世纪,欧文(Washington Irving)、库珀( James Fenimore Cooper)、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惠蒂埃(John Greenleaf Whitier)、爱伦·坡(Edgar Allan Poe)、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等出现,美国文学才算真正摆脱了英国文学的束缚,彻底走向独立发展、独立成长的阶段。
英语成为加拿大的主要官方语言大约始于1713年。据此,有观点认为加拿大英语文学可大体分为两支创作:一是加拿大土著人创作的,一是英国殖民者创作的。本文对此进行了区分,认为这两支创作的出发点和性质都是不同的。
“用英语创作的文学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予主流社会人们更多信息的同时,又更容易让土著文人遗忘自己的文化,失去传统的价值观和传统的生活方式”【Thacker,Robert. English-Canadian Literature.Washington,D. C.: St. Law rence University, 1989.】。
土著作家把英语视为障碍与诅咒,视为压迫工具。“殖民者在创作中“摒弃音乐性的、富有表现力的印第安语的名字,取而代之的是荒谬而不恰当的欧洲名字”,致使“几乎每一条河流、小溪、山脉或地区的名称都是法语或苏格兰语”(Thacker)。殖民者在文化上表现出来的这 强大的自信与豪迈,让土著作家不得不臣服,一方面不得不用加拿大英语创作,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沿用殖民者给予的新命名,所以对他们来说,在文学上取得成功是“一种充满痛苦的胜利 ” 【艾伦·特威格: “前言”,《加拿大文学起源·土著文化》,左丽芬等译。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 社,2021 年。】。
殖民作家不用经历语言转换的痛苦,也不会因使用英语而淡漠遗忘自己的文化,而是通过创作假请了自己的文化在殖民地的影响。
早期英国殖民者创作的加拿大英语文学注重现实,主要是试图说服和引导当地居民放弃原有习惯,按照殖民者的观念和思路行事。哈里伯顿 ( Thomas Chandler Haliburton)是比较突出的一位。他的 A Historical and Statistic Account of Nova-Scotia(《新斯科舍的历史与统计》)叙说了新斯科舍的历史,并具有文学性,是加拿大英语叙事文学的滥觞。哈里伯顿影响了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对 Evangeline(《伊凡吉琳》)的创作。豪(Joseph Howe)的 Western Rambles and Eastern Rambles(《西方漫谈,东方漫谈》)开篇也颇有哈里伯顿的影子。
加拿大土著作家用英语创作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土著作家学习英语并用英语创作,一是土著作家受到两种文化熏陶,即父母有一方是从英国或美国殖民地过来的英国人。对后者来说,英语也算他们的母语,因此他们的作品有“双重性”:英语性和加拿大性。英语性是说作品是用英语写的,用英语想象的;加拿大性是说创作者无法从根本上规避因自己的身份族裔而决定的文化属性。
波琳·约翰逊(Pauline Johnson)被誉为开启了加拿大土著文学的第一人。她的父亲是加拿大印第安莫霍克人,母亲是英国人。约翰逊熟知父亲家族的种种传说,又从小受到母亲的英美文化教育,对拜伦、朗费罗、丁尼生和济慈等都十分熟悉,因此,“双重性”在她身上十分明显。
这种“双重性”的创作在加拿大文学中有一定的普遍性。“加拿大文学从一开始就可以被描述为‘两种说话的声音’”,并“表现为‘暴力二元性’“【Kruk,Laurie. Double-Voicing the Canadian Short Story. Ottaw a: University of Ottaw a Press, 2016.】 。这种二元性一开始主要表现为英美殖民者和加拿大当地人在语言使用、主题思想、写作风格、伦理道德和审美价值取向等方面的矛盾与冲突,随时间推移慢慢演化到年龄、区域相关方面(年轻 / 老年、地区 / 国际、英国 / 美国、法国 / 英国、城市 / 农村、 北方 / 南方等),艺术潮流方面(边缘 / 流行、现代主义 / 后现代主义等),二战后再次转变,出现了表达不同族裔诉求、走向民族文学的大趋势。故而,20 世纪以来的加拿大英语文学最为突出的特征,是在与欧美文学的深度互动中又展现出了民族文学应有的特质。
史密斯(A. J. M . Smith)和司各特(Frank R. Scott)等诗人发起的 McGill Movement(麦克吉尔运动)把加拿大英语诗歌带进了20世纪。普拉特(Edwin John Pratt)的诗既有英美诗歌的优雅,又有加拿大土著诗歌的特色风格。卡拉汉(Morley Callaghan)在英语世界不容忽视【Wilson,Edmund.“Books: Morley Callaghan of Toronto.”The New Yorker 26( 1960) : 224-237.】。利维赛(Dorothy Livesay)为繁荣加拿大诗歌创作和批评做出了贡献。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和门罗(Alice Munro)将加拿大英语文学推向了高峰。
澳大利亚使用英语(此处所说的英语其实是一种混合了英语与当地土著语的语言(pidgin English)约在1788年英国人开始定居澳大利亚之后。澳大利亚的早期英语文学( 1788-1888 年) ,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即“施行流放制度时期、发展游牧业时期和淘金时期”,但总的来说,,和所有的殖民地文学一样,它还是属于移民文学。论文没有对澳大利亚文学进一步展开,具体可参见【黄源深《澳大利亚文学史》。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