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读高罗佩的《大唐狄公案》,先看了上译新出的一整套十五本,内容基本没有什么删减,由一位译者独立译成。译者张凌女士本身就是研究高罗佩的,译笔忠实流畅,语言在章回小说和欧化中文之间来回摇摆,十分有趣,从译后记更可见翻译之用心。
高罗佩先生是个蛮好玩的人。他的中文名,照他自己说,“高”代表 Van Gulik(范古利克)中的 Gu,“罗佩”则是 Robert(罗伯特)的音译。他甚至还有表字,叫“芝台”,意为“长寿灵芝草丘台”,因为那时荷兰公使馆位于东京芝区的一个小丘上,“芝台”二字还有更深刻的道教涵义。
战时高罗佩的藏品在战火中失毁,他便把在重庆的小书斋叫“犹存斋”,意思是“我丧失了所有的财物,留下的唯有坚定的志向”。到订婚的时候,这个名字变成了浪漫的“吟月庵”,及至升任大使馆参赞后,又改为更加严肃的“尊明阁”。对这个“明”,高罗佩有明确的解释:我在此处取的是“明”的字面意思,因为在这个令人困惑的年代里,我们人人都需要清晰明净,并且它也意指“明朝”,是中国文化里与我最心有戚戚的时代。
作者对明朝的关注,《狄公案》里可见一斑。小说借用的明代制度与风俗颇多,插图皆为明制。《湖滨案》里开篇楔子直接为明代背景,还出现了锦衣卫。《屏风案》的情节灵感来自在东京买到的一座明代漆屏。
十五本《狄公案》可分为三个系列。
第一系列为《黄金案》《湖滨案》《铜钟案》《迷宫案》《铁钉案》,英文原名皆为 The Chinese XX Murders,比如《黄金案》就叫 The Chinese Gold Murders。
这几个故事借用了不少中国古籍素材,体裁上也模仿了公案小说。《湖滨案》第一回回目叫 An Ailing Official Completes A Weird Record; Judge Dee Attends A Banquet On A Flower Boat,张凌女士译为刑官抱病手写呓录 县令受邀赴宴花船。也还恰当。
高的初衷应是把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介绍给西方读者,不过照《狄公案》的后续系列来看,这一尝试大概不算成功。
新系列有《漆屏案》《朝云观》《红楼案》《御珠案》《紫云寺》《柳园图》《广州案》。这一系列已经不再有公案味道的回目了,故事人物大幅减少,狄公办案时仅有一个助手陪同,开场的楔子也去掉,直接进入故事。
还有一本《断案集》,为八篇短篇小说的合集,还收录了两个中篇《晨之猿》与《暮之虎》。猿的故事很是悲伤。高罗佩养过一只叫扑扑的长臂猿,因为肺炎死掉了。按高罗佩次子的说法,扑扑死的时候是他第一次看到父亲哭得如此悲伤。
应出版社之邀,高罗佩又写了新新系列,有《项链案》与《中秋案》,变成只有狄公独自一人办案。
按故事顺序,开场是《黄金案》,整个狄公案系列的完结在《广州案》。
《铁钉案》是个人非常喜欢的一案。铁钉杀人是个非常古老的手法了,尸体找不到任何伤口,却是头顶插了一根铁钉,常常用在杀夫案上。不过案中两位女性塑造得非常好,连带着狄公也更生动了。
得力助手洪亮死了,狄公写信给夫人报信,原文说 When someone who was very dear passes away, we lose not only him, but also a part of ourselves,中文译做“凡有十分亲近之人离世,你我非但痛失其人,且自身心内亦有一处与之俱丧矣”,非常的多恩,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
中文版读完意犹未尽,又找了英文版,看得比较粗略。版本两相一较,常常感叹译事的艰难与乐趣。
高罗佩《狄公案》的创作是中国题材的异语创作,用其他语言描写中国文化;而将高的《狄公案》译成中文又属于无本回译,也就是没有原文本的回译。然而,固定的汉语文本参照固然没有,但翻译的文化依托却是整个中国文化。
英文把狄公叫作 Judge Dee。古文里有很多难译的文化负载词,某“公”,某“兄”,某“阁下”,弄璋弄瓦,台鉴顺颂,数不胜数,英译时要么不译,要么变通为直白的表述。反过来则要尽力还原。
《儒林外史》里对话时常以“世兄”、“兄台”等称呼对方,把自己又叫“小可”、“晚生”、“小弟”、“弟”,翻译的时候自然不能写什么 brother,只作 you 和 I。
狄公《红楼案》中,马荣查案遇到一人,请他喝酒,那人说道:Thank you! I most certainly need luck! 译者张凌女士将此处回译得十分生动,写道:多谢兄台!小生实是太想时来运转了!
又记得《儒林外史》中,鲁编修向人打问蘧(音同瞿)公孙:悬弧之庆,在于何日?悬弧之庆即是生日。鲁编修这句话译成英文无非为 When was he born? 两种语言背后的文化差异可见一斑。
《红楼案》原叫 The Red Pavilion,译成红亭、朱楼、红阁都行,但因为《红楼梦》,“红楼”二字在中文里已经有特别的意象。译者在译后记还特意指出,因为书中写的是风月场,用与“青楼”相对的“红楼”也甚为相合。
《御珠案》中有两个角色,一个 Gold Lotus,一个 Amber Lady,中文分别译为金莲与瑿娘。瑿,音同衣,意为黑琥珀,和 amber 很贴切。这两个名字很像《金瓶梅》里的金莲与月娘,英译本中分别为 Gold Lotus 和 Moon Lady。
英文以 Gold Lotus 译金莲,让我想起瑞典译者 Anna Holmwood(安娜·霍姆伍德,中文名郝玉青)译《射雕英雄传》时,把黄蓉译成 Lotus Huang,穆念慈译为 Mercy Mu,这样处理自然便于西方读者的理解,但郭靖后面那一声声“蓉儿”背后的亲切和爱意在英文里就荡然无存了,毕竟只有一个 Lotus。
但对郭靖和杨康,二人的名字英译时只好老老实实写出 Guo Jing 与 Yang Kang 来。因为总得解释“靖康”二字由来,哪怕英文读者毫无靖康之耻的概念,这两个汉字在小说里实在太重要了,翻译很难发挥什么策略,保留原样就是最好的。
这又不得不提中文文化负载最重之一的一个词了,江湖。它在中文里的含义实在太特殊,有时候只好写成 jianghu。浪迹江湖可说 wandering from place to place,这时的 wandering 还颇有浪漫气息。流落江湖就只好说 wandering about as a vagabond,这里的wandering 就暗含 having an unsettled life 了。
中译英真难,遇到文化负载更难。
回到《狄公案》,从前的一些译本中常有删减或淡化。《迷宫案》中,李夫人的杀人动机源于她是一位 lesbian,回译到中文时,老的中译本基本删除了暗示李夫人性取向的细节,有些甚至增添了一个新角色,同性情感杀人事件一变而为勒索杀人。这当是因为原文在当时不符合中国文化对性的价值观。
不过上译的新译本完全保留了原文的细节,书中插图也一并留存,大约可算作时代的进步。
这套《狄公案》最优秀的是译后记,译者十分用心,清楚交代了原作的创作背景和作者信息,对比了版本的不同,还相当认真阐述了一些翻译策略,非常诚恳。
《项链案》中有个角色,英文叫 Fern,意思是蕨类植物,在荷文本中则为 Anemoon,意为银莲花,译者将中译名定为采薇,并在译后记中做了详细解释:古诗古文中常以“蕨薇”并称,其嫩叶可食,皆为贫者采集的野菜,《诗经·小雅·四月》中有“山有蕨薇,隰有杞桋”,更有著名的《采薇》一篇,故而定名为“采薇”。
同为《项链案》,书中有一个“渔王客栈”,“渔王”的原文为 Kingfisher,意为翠鸟或钓鱼人,《铜钟案》第二十三回中也有 Kingfisher,说那饭店是 a small two-storied building that bore the elegant name of Kingfisher Pavilion,当时译做“翠羽阁”,美而熨帖,与原文形容法 elegant 很合。而《项链案》却在第一回提到,狄公因为店名而生出钓鱼之念,因此译者在定名时采用“渔王”而非“翠鸟”。
译者翻译时有多用心,这两个词完全能够体现。
翻译的功夫全在细处,这些细处又常常是一般读者容易忽略的。一个女子名叫采薇,在中文古典小说里怕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但想想这个词如何经由一个中国通的荷兰人用其他语言表述,再由一位中文译者把这个跨越了好几道弯的词汇细细还原,毫无痕迹地回译到妥帖的地道中文表达,其中的辛苦,可能只有同样艰难细心的译者才能体会吧。
这样的回译对译者的要求十分之高。理解英文已经是最简单的一步,译文更深的修行还是在中文的表达与中国文化的渗透。
读完一套,不难发现译者已经认真尽了全力,但要达到全盘的圆融还是太难。为什么读的时候有些地方总感觉别扭,语言在欧化的中文跟明清小说话本之间来回摇摆,是因为译者永远戴着原文桎梏的镣铐在努力跳舞。
既要忠实流畅,又要把译文做到毫无原文痕迹,臻于钱锺书口中的“化境”,毕竟是个太不切实际的遥远念想。
无论如何,翻译中间的辛苦劳动仍然是被大多数读者忽视的,有些认真用心的译者常常寂寞。